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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响应!山东省印发“136号文”省级细则

发布时间:2025/5/15 13:49:58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月发布的“136号文”明确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作为全国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15亿千瓦的能源大省,山东率先响应,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细则,成为首个推出“136号文”配套政策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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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市场政策亮点 

1.存量项目: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按国家上限执行,统一为0.3949元/千瓦时(含税),机制电量上限参考外省非市场化率优化,执行期限按全生命周期剩余小时数确定。

2.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及后投产的项目,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2025年首次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机制电价以入选项目最高报价(不高于上限)确定。

3.交易规则:新能源中长期签约比例不设下限,现货市场支持分布式光伏直接或聚合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将新增备用交易,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通过存量电价保底稳定预期、增量竞价机制倒逼竞争、放宽交易规则激活市场活力,构建“稳存量→活增量→优规则”的协同机制。

 储能政策突破 

1.取消强制配储:各地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的前置条件。

2.辅助服务扩容:在调频、爬坡服务基础上,适时开展备用辅助服务交易,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3.容量补偿优化机组容量电费由有效容量、补偿电价、供需系数三者乘积确定,动态匹配系统需求。
4.虚拟电厂支持:鼓励储能参与虚拟电厂聚合运营,明确独立储能充电电量免输配电价及附加。
以破除强制配储为起点,转向需求驱动模式,并通过收益扩容提升经济性、技术引领强化产业根基,形成“破依赖→增收益→强技术”的升级路径。
山东作为全国首个落实“136号文”的省份,通过差异化机制电价和市场化储能政策将加速构建以市场为核心的能源体系,让新能源“市场活起来,企业有干劲”。未来,随着交易机制完善和技术创新深化,新能源与储能的协同效应将进一步释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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