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响应!山东省印发“136号文”省级细则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月发布的“136号文”明确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作为全国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15亿千瓦的能源大省,山东率先响应,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细则,成为首个推出“136号文”配套政策的省份。
电力市场政策亮点
1.存量项目: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按国家上限执行,统一为0.3949元/千瓦时(含税),机制电量上限参考外省非市场化率优化,执行期限按全生命周期剩余小时数确定。
2.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及后投产的项目,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2025年首次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机制电价以入选项目最高报价(不高于上限)确定。
3.交易规则:新能源中长期签约比例不设下限,现货市场支持分布式光伏直接或聚合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将新增备用交易,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储能政策突破
1.取消强制配储:各地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