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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张图展示2022年我国光伏、风电、储能等成绩,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新突破!
02-23
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新突破,装机总量历史性超过全国煤电装机,进入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
近期,国家能源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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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2022发展回顾与2023形势展望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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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 | 我国可再生能源进入大规模跃升新阶段
02-15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2年,随着能源革命深入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新突破,装机总量历史性超过全国煤电装机,进入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
新春伊始,全国大电网上又新增了不少清洁电能。金沙江上,白鹤滩水电站16台机组全部投产,每一天就发出1亿多度电。青藏高原上,德令哈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里又有70万千瓦的光伏装机并网发电。腾格里沙漠旁,60台刚刚投产的风电机组开始迎风旋转,每转一圈就能发出480度电。
2022年,全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年新增装机再创历史新高,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成为我国新增电力装机的主体。截至2022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了12.13亿千瓦,超过全国煤电装机,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7.3%,年发电量27000多亿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相当于欧盟2021年全年用电量。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从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能源安全新战略,亲自指导推动能源革命,到2020年,他向世界郑重宣布中国“双碳”目标,再到二十大报告中他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习近平总书记为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如今,从沙漠戈壁到蔚蓝大海,从世界屋脊到广袤平原,可再生能源展现出勃勃生机。向家坝、溪洛渡、乌东德、白鹤滩等特大型水电站陆续投产,甘肃酒泉、新疆哈密、河北张家口等一批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成投运。
我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均已连续多年稳居全球首位,我国生产的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占全球市场份额70%。2022年,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减排二氧化碳中,由中国制造的装备贡献度超过了40%。我国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重要贡献者。
目前,我国全力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正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新疆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为了风电挺进深远海,我国首座水深超百米、离岸超百公里的浮式风电平台“海油观澜号”正在抓紧调试,计划今年6月全面投产。
为了新能源大规模消纳,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固态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和飞轮储能等七种储能技术验证平台,正在加速研发。
国家能源局预计,到2025年,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将在202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在全社会新增的用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量将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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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产业驶入发展快车道,“超级充电宝”蓄势待发
02-13
装机规模增长、技术装备提升、应用成本下降……近年来,包括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技术在内的储能技术和装备,为促进新能源的开发消纳、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未来,还需通过进一步发力技术研发、健全市场机制、保障安全水平等,循序渐进,推进储能高效应用和高质量发展。
山间峡谷,国网新源安徽桐城抽水蓄能电站加紧施工,超过21亿千瓦时的设计年发电量,可满足安徽安庆2个月的全社会用电量;
地下洞穴,百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示范项目在河北张家口并网发电,项目核心装备自主化率100%,每年可节约标准煤4.2万吨;
张北草原,国家电投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电站试验正忙,它能将6个小时的光伏发电全部储存下来,即便零下40摄氏度也能正常运行,电池使用寿命可达20多年;
尽管运用了不同技术、不同装备,这些“超级充电宝”都能改变电力系统即发即用的传统运营方式。新能源大发或者用电低谷时充电,新能源出力小或者用电高峰时放电,既能平滑不稳定的新能源发电、助力其开发消纳,也能配合常规火电、核电等电源提供调峰调频等服务,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
当前,储能产业发展情况如何?还面临哪些挑战?记者进行了采访。
01 装机规模增长,技术装备提升
一般来说,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被称为新型储能。“抽水蓄能响应时间在分钟级,具有技术成熟、效率高、容量大、寿命长等优势,但受到选址条件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等因素制约。”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主任委员陈海生说。而新型储能选址灵活、建设周期短、响应速度快,但目前受到成本、成熟度、安全性等因素制约。
不同储能技术路线利弊兼有,却不影响其“百花齐放”。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储能产业驶入发展快车道,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已投运的电力储能项目中抽水蓄能占比达77.6%,新型储能占比21.4%。在新型储能中,锂离子电池装机比重最大,达93.9%。
装机规模显著增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抽水蓄能总装机规模达4579万千瓦,是2012年底的2.2倍以上,规模位居世界首位。2022年我国投产28台抽水蓄能机组,合计880万千瓦。初步预计,到2023年底,抽水蓄能总装机规模将超过5000万千瓦。
技术装备不断提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李昇介绍,我国抽水蓄能在坝工、库盆防渗、高水头压力管道、复杂地下洞室群等方面达到了世界先进或领先水平,机组朝着大容量、高水头、高转速、可变速方向发展。国家能源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储能用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较10年前提高了一倍以上,全钒液流电池的隔膜、电解液等关键材料已经实现国产化,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发展迅速,飞轮储能突破了大容量飞轮及高速电机关键技术,具有成本低、原材料丰富特点的钠离子电池也崭露头角。
应用成本稳步下降。随着储能产业规模发展和技术进步,其应用成本稳步下降。陈海生介绍,过去10年新型储能成本平均每年下降10%至15%。其中,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成本快速下降,逐步向抽水蓄能接近,“目前先进的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每千瓦装机成本为5000至6000元,折算成度电成本为每千瓦时0.25元至0.3元,未来5年有望再降20%至30%。”根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的报告,2021年核准抽水蓄能电站平均单位千瓦静态总投资为5367元。
02 应用场景多样,满足不同需求
白天屋顶光伏发电,晚上储能电池吸收低谷电,在用电高峰时“反哺”给厂区——在江苏海基新能源公司,这套光储一体化系统每年能为厂区省下不少成本。“无锡的工业低谷电价每千瓦时只有0.28元左右,而高峰电价每千瓦时为1.15元左右,储能利用这样的峰谷价差,每年能为海基新能源节省五六十万元电费。”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李向超算了笔账。
这只是储能多种应用场景之一。通过与电力系统源、网、荷等各环节融合发展,储能有助于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陈海生介绍,在电源侧,储能可以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助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基地外送,促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大规模海上风电开发消纳,提升常规电源调节能力;
在电网侧,储能可以提供调峰、调频等多种服务,提升系统抵御突发事件和故障后恢复能力,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同时还能增强电网薄弱区域供电保障能力,延缓和替代输变电设施投资,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
在用户侧,储能可以用于分布式供能系统,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同时通过用户侧储能以及充换电设施、智慧用电设施等,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中,依旧是电网侧新增装机规模最大,占比约47%;此外,电源侧占比45%、用户侧占比8%。目前来看,我国华北、西北区域以新能源配储能为主,华东区域新能源配储能、电网侧储能与用户侧储能应用分布较为均衡,南方区域以火电厂配储能为主。
不同的储能技术因其性能特点不同,适用不同的应用场景。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副所长黄碧斌分析,抽水蓄能电站选址往往需要找地势落差较大的地方,但容量效益强、单站规模大,适宜电网侧大规模、系统级应用;新型储能单站体量可大可小,环境适应性强,能够灵活部署于电源、电网和用户侧等各类应用场景,可以作为抽水蓄能的增量补充。
03 加快完善机制,保障安全水平
加快推动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成为能源行业的共识。
根据《抽水蓄能产业发展报告2021》,“十四五”期间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数量将超过200个,已建和在建规模将跃升至亿千瓦级,预计到2025年我国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将达到6200万千瓦,这相当于近3个三峡电站的总装机容量。新型储能方面,国家能源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预计到2025年末装机规模将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年均增长50%以上,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尽管市场前景广阔,但储能的发展规模和质量还有很大挖潜空间——
技术研发还需发力。尽管我国在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方面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钠离子电池储能、飞轮储能等其他新型储能技术,尚处于应用示范阶段或大规模应用起步阶段。陈海生认为,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要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进步,并且做到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
市场机制有待健全。“新能源+储能”是新型储能重要应用场景。一名新能源电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电站按照20%比例、2小时时长配备储能,总体投资增加约20%,内部收益率降低约4个百分点,目前来看仍然面临较大的投资压力,希望能够稳步推进新型储能成本合理疏导,鼓励储能的多元价值释放。
“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加快完善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相关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保障新型储能更好地融入电力市场;通过价格信号激励各类经营主体自发配置储能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尽快完善新型储能商业模式,促进新型储能、灵活性煤电、抽水蓄能等各类灵活性资源合理竞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建议。
安全水平要有保障。现有技术水平下,安全问题是新型储能规模化健康稳定发展不容忽视的因素。“储能模块、电池柜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流程有待规范,要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府和储能生产者、集成商、项目业主等产业链条中各主体的安全责任,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黄碧斌建议,还要加强储能产品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健全电化学储能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储能质量和安全相关标准。
此外,还有专家表示,接下来加快推动储能发展,要注意科学安排发展规模、建设布局和建设时序,避免“一刀切”按比例配置储能。针对部分新能源配储能调用频次、利用率低的情况,要加强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提高已建成新型储能设施的利用率。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将持续坚持创新引领、多元发展,强调市场主导、安全高效,鼓励创新示范、先行先试,积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同时,结合新型电力系统的实际需求,以提高终端用户用电可靠性、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技术经济性为导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储能高效应用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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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新增风光大基地项目,2023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10GW
02-09
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通知》显示,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快2023年提前下达的2184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力争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煤炭储备设施、抽水蓄能电站、深远海风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新增支持煤炭储备、新能源以及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优质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
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快开,推动更多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国家新增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全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保障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全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1000万千瓦。
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按规定落实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民间投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滚动做好后续项目储备。
详情见下: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聚力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持续巩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良好态势,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了《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各项部署扎实落地,促进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上半年全面向上向好,现制定如下政策举措。
一、加大援企惠企力度
1.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达产,落实企业开工复产实时监测报告机制,用好“四进”工作力量,全面排查摸清企业面临的工人返岗、产销对接、原材料供应、资金保障、物流运输、市场开拓等实际困难,建立问题实时征集、及时解决、限时反馈工作闭环,加快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达产。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引导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增加一季度排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四进”工作办公室)
2.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3.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4.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鼓励各市加大利率优惠力度,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5.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执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定期公开发布制度,建立“用工监测—用工保障—人才培养”一体化服务体系,一季度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召开1000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将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的货车和纳入监管平台的营运大型客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对2023年新开加密或继续执飞的国际(地区)海运及航空货运航线给予单个航班最高5—150万元补贴,对临时国际航空货运航线给予最高100—300元/吨航时补贴,对航空公司在山东省设立运营基地或子公司的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化航空货运补贴标准,鼓励省内机场加密、增开北美和欧洲货运航线。(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7.降低企业办电成本,全省小微企业申请160千瓦及以下用电报装的,由供电企业负责公共电网至用户电能表的全部投资。推进供电服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房产管理系统与供电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常态化实施“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8.实施重点扩产企业包靠服务,建立新投产工业项目、年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清单,逐一明确服务专员,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帮包服务新增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市县级帮包服务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企业,全力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形成优质增量拉动效应。(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
9.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跟踪抓好《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鲁商发〔2023〕2号)《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鲁文旅发〔2023〕2号)落地,督促各市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推动消费市场全面复苏回暖。(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10.开展文旅消费促进行动,办好“畅游齐鲁乐享山东”主题旅游年,开展青岛国际啤酒节、泰山国际登山节、孔子文化节等品牌活动,新建1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1.实施电商“三个十”计划,新打造10家电商供应链基地、10家电商直播基地、10个电商产业带,创新举办电商促消费活动,促进鲁货名品扩大网上销售。(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12.深入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采取“先创后奖”方式,对新认定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省级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对排名前列、实效突出、创新示范作用显著的再给予20%—40%的示范引领奖励。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新增托位数3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4个。(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13.支持各市采取发放购房消费券等多种形式促进住房消费。对新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支持。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允许各市适当上浮公积金可贷额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三、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14.盯紧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建立“一对一”联系帮包机制,实施重大项目联审会商,组织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现场协调服务,跟进解决项目落地中的困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遴选1000个左右优质项目,集中提速办理项目审批、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快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工作,推动一批基础设施“七网”、重大产业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形成示范拉动效应,确保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6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5.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快2023年提前下达的2184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力争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煤炭储备设施、抽水蓄能电站、深远海风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新增支持煤炭储备、新能源以及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优质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6.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引领工程,制定发布投资导引,充实专项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开通绿色通道,落实贷款贴息、设备奖补等政策支持。抓好20个事关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建设,再谋划10个左右支撑性引擎性项目;梳理投资10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清单,“一对一”服务保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开展技改提级行动,筛选实施1200个重大技改项目,统筹不少于5亿元资金,创新实施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股权投资、技改专项贷等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8.加力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对新开工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择优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最大限度压减手续办理时限;支持公路、铁路、城建、水利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
19.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快开,推动更多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国家新增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全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保障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全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1000万千瓦。(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20.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国家明确2023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预支数量不作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年底前统一核算。(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1.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2023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2.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按规定落实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民间投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滚动做好后续项目储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
23.完善项目谋划储备、要素保障、问题解决、督导服务四项机制,用好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和3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对考核前列的市给予正向激励。(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四、全力稳住外贸外资
24.盯紧欧美、日韩、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境外市场,分批次组织企业“抱团出海”,加强与境外商协会和投资促进机构对接合作,集中签约一批外贸订单和重大外资项目。(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5.加大境外展会支持力度,安排展会项目130个左右,对年内主办类展会和各市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80%补贴,助力企业抢订单拓市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6.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支持政策措施,制定跨境电商跃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在全球重点海外仓布局“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前展后仓”拓展国际市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7.筹备办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港澳山东周等重大活动,加强产业链招商和市场化招商,招引一批重点外资项目落地。鼓励存量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业、类金融业及“两高”项目),支持各地按投向实际生产经营的外资使用金额给予奖励。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的产业链重大外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五、优化提升供给质量
28.设立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高端化工等重点领域,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工业产值超过3亿元、增速不低于15%的,在一季度末按产值规模、增速等指标复合计算前100名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全年产值累计增速不低于10%且新增纳税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企业,分档给予单户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企业产值以统计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9.强化企业梯次培育,支持领航型企业牵头建立行业合作机制,制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作方案,新增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瞪羚企业4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以上,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集约集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0.做大做强4个国家级“双跨”平台,新培育省级平台50个以上,打造100家左右“工赋山东”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1.优化企业创新生态,推动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支持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产业+学科”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依据年度建设发展绩效评价结果,对其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32.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进一步提高“两高”项目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将铸造用生铁从钢铁行业调出单列;对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易地搬迁)实行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33.编制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方案,加快济南、青岛、淄博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壮大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100家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4.省级财政安排衔接资金31亿元,重点支持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创建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30个以上,省级财政对每个示范区分阶段累计奖补2000万元。安排股权投资资金2.8亿元,加快海洋牧场、种业提升、工厂化园区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六、有效释放改革动力活力
35.实施要素集成改革,积极承接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开展省级联动试点。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重点区域内工业用地全部推行“标准地”出让。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引进一批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机构,举办产业资本对接活动,拓宽市场化、多元化融资渠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6.开展营商环境集成改革,推动涉企全生命周期事项集成化办理,实现高频服务事项“免证办事”“一码通行”。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统一、体验一致。迭代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免申即享、智能审批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实施具体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
37.推动企业集成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制定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梯次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好企业;制定省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高标准实施省属企业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制定实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培育10个左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发布民营企业家“挂帅出征”百强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以上第2、3、4、7、13、15、17、18、19、20、21、25、27、28、32、34条,共16项政策作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明确实施期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同步制定实施细则。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宣传解读、跟踪服务和督导评估,推动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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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启动!
02-08
2月4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启动仪式”在通州区举行。这标志着目前唯一一个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正式落户北京城市副中心,未来将建成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全面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在启动仪式上的演讲中表示:
2021年11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国发15号文明确提出,“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这为绿色交易所明确了功能定位、指明了发展方向。
政策发布以来,绿色交易所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即全国CCER交易中心)、服务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
承建全国CCER交易中心方面,在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监管局指导支持下,一方面,全力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年履约抵销工作,在提供技术保障的同时,帮助超过450家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开户和交易;另一方面,开发完成全国统一的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为建设自愿减排市场提供重要的基础设施保障。目前,注册登记系统已完成减排项目、减排量的登记、签发等全流程业务功能开发;交易系统方面,已具备交易主体管理、交易组织、交割结算、风控监管等核心业务功能。两系统已具备接受主管部门验收的条件。
服务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方面,一是参与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牵头或参与起草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布实施的首批绿色金融行业标准,在市金融监管局指导下完成《北京市绿色企业(项目)评价认定办法》。二是打造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绿色交易所开发的企业碳账户和绿色项目库系统,在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生态环境部气候司、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见证下发布上线。三是创新与CCER等碳减排挂钩的绿色资产支持工具等绿色金融产品。
下一步,北京绿色交易所将持续强化碳定价、碳量化和碳金融三大核心能力,打造双碳管理公共平台和国家级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紧紧抓住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的契机,率先建立反映企业和项目排放量的碳账户体系,创新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一带一路”绿色产业绿色项目合作,服务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助力国家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